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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但其实在我看来并不是这样。反正我每次除了无聊和压抑,完全没有其他感觉。因此对这种毫无意义的聚众联欢活动,我是能逃则逃,每次都想方设法的溜到北荒外去玩儿一天。大概是沾了在家行三的光,作为最小的儿子,阿爹阿娘总是对我颇为包容,譬如我不参加家宴,他们也不会恼我,每次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。阿爹作为族长都不管,其他族民们自然也就无话可说了。不过他们也都知道我跑不远,最多就是到北荒的最南边溜达溜达,那里是北荒和凡人们地盘的交界处,也是凡人们活动区域的最北端,他们称之为边陲。今日,我一大早就溜到了二哥沁言的屋子里,扒在他床边轻声道:“二哥,我走啦,家宴记得帮我打个掩护!”虽然大家都这么包容着我,但我也知道自己不能太过放肆,饶是心里知道没什么事,每次也都还是乖乖地装模作样跑来跟二哥撒个娇,求他帮我打个马虎眼。二哥把眼睛微微张开一条狭长的缝隙瞥了我一眼道:“好,知道了。你自己小心点儿,别跑太远了。”“原来二哥已经醒了,”我笑道,“你是知道的,我也是整天呆在洞府里闷的难受,趁着家宴的机会上北荒边上溜达一圈透透气罢了。毕竟我可比不得二哥这样的沉稳,穿的那么厚实还能端方雅正的正襟危坐在那里参加一整天的联欢,要我早就坐的骨头都散架了。我觉得在外头跑跑可比在家宴上闷着舒服多了。”二哥笑了笑道:“就你嘴甜。”“那是二哥本来就沉着稳重,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……?对对对,宗之潇洒美少年,皎如玉树临风前。”我继续拍着马屁。二哥勾起嘴角,忍不住笑着翻了个身背对着我,不再和我磨嘴皮子,我快步溜了出去。我边走边想,我虽然读书不多,但这嘴皮子倒是真的厉害。方才我夸我二哥是皎如玉树,那不就是也变相的夸了夸自己吗?不过这还真不是我自恋,狼族子弟多俊美,我们一家都是不可多得的英气逼人的潇洒美男子。我大哥洆言剑眉星目,法器一张名唤“长风”的神弓,看起来威风凛凛。二哥沁言眉目如画,温和稳重,一纸折扇不离手,常年泡在书山水墨间。至于我……那大概是……风流倜傥(无所事事游手好闲)吧……所以有时候我觉得,温言这个名字说真的是更适合我二哥。就在我快走出北荒的时候,我突然发现,在不远的前方,似乎是有一个人……我略微有些惊讶,毕竟北荒的气候除了我们雪狼根本没有别的物种能承受的了。其他妖族或是有些灵力的玄门修士都扛不住,更何况一个凡人,在这里呆几个时辰就能被活活冻死。虽然说我一向以北荒小霸王自居,但我可绝对不是什么恶人,哦不,恶狼。我心想着,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呢。于是我决定把他驱逐出去,以他目前的位置来看,再往南跑两里地就能到他们凡人的边陲沙城了。他们最北的边关,也是我们北荒的最南。我想了想,既是个凡人,那我只需化个原身将他吓跑就好。我变成了一匹雪狼,露出一口獠牙,利爪踩的地上的积雪吱吱呀呀的作响,飞快地朝那人奔了过去。可我眼看着就要撞到那人身上去的时候,他居然不为所动,就淡定的站在原地看着我……别是被冻傻了吧?还是……被我吓傻了……?我愣着神在他跟前停下了脚步,他这么杵着不动,我也不敢动了。突然,我觉得我背上猛地一沉,再反应过来的时候,眼前的人已经不见了。我:“???”这是哪来的凡人啊,见了狼都不怕,还直接就往老子身上骑?我正又懵又恼的完全搞不清楚状况的时候,背上那位大爷突然开口道:“你知道这是哪里吗?怎么这么冷啊,快、快带我出去吧!”能听得出来是真的冷的厉害了,声音都打着颤,还抓紧了我脖颈上的毛。但我现在可管不了那么多了,爪子抓紧了地,用力一扭身子直接就把这臭不要脸的人甩了下去。我心道,不给他点儿颜色看看,他真把老子当成家养的护院土狗了?早知道他会这样,我一开始绝对不会管他,他在这儿冻死也是活该。我愤愤的抖了抖毛站起来,发现他被我一甩,居然栽在地上昏过去了……这我可是真的没想到……这凡人居然这么脆弱吗?这下好了,我就是想走也走不了了。只好又硬着头皮变回了人形,走到那人旁边,看看他到底是个什么情况。这人被我甩的趴在了地上,我走过去把他翻过来一瞧,他的脑门在与冻实了的土地亲密接触后磕起了一个不小的包,脸颊也冻的红扑扑的,还有些皲裂,手指头早就僵硬的像几根小萝卜条了,一身素白的衣服破破烂烂,有些像道袍,不知道已经穿了多少年,不过洗的倒是挺干净。从他这幅打扮上看,我基本可以确定他是个穷人家出来的书生。但我注意到,他腰间吊着一块儿莹绿透亮的玉佩,便是我这样不研究玉石的都能看得出来绝对价值不菲。虽说未经允许就触碰人家随身的东西实在不合礼数,但他这玉佩着实太过惹眼,我还是没忍住,轻轻地解了下来,拿在手里瞧了瞧。我发现那玉佩上刻着一个小小的“沈”字。莫非是这人姓“沈”?我又瞥了他几眼,其实这样仔细一看,我发现他生的还挺俊的,看年纪应该比我大了几岁,但绝对比我二哥要小,我今年十七岁,我二哥二十二岁,他么,估计也就是二十左右。他这张脸的线条很标致,骨架生的很不错,就是皮肤冻的有些不太好看,要是好好打理一番再换身新衣服,估计都可以和我二哥媲美了。我又抓过他的手来摸了摸他的脉,脉象是正常的。我松了一口气,看来他就是暂时昏迷,并无大碍,但我若是就这样把他丢在这里不管的话,可能下次来他就得变成一坨冻rou了。可我不知道他家在哪里,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能醒过来,思前想后,反正我今天也没什么事,不如就当积德行善,把他背到北荒边上去吧。他虽然比我高,但人很精瘦,对我来说并不算很沉,我这么背着他走并不觉得十分费力。我把他扛到了北荒的最南边,看见小土路边有一棵大梅树,我把他放了下来,让他靠坐在树干上。凡人们常说边关苦寒,这里的气候也确实四季如冬,这一带生长的基本上都是松竹梅这类不怕冷的树,梅树最多,常年开着白色的花儿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