秋田书屋 - 言情小说 - 我是大反派[快穿]在线阅读 - 分卷阅读497

分卷阅读497

    的事,两个劫匪的伤势并不重,就是看上去恐怖了些,那个小弟腿上的rou只是被咬下来一层皮,没伤到肌rou,不会对他将来走路造成任何影响,顶多就是留一道疤,那个率先掏刀恐吓的大哥也是如此,手腕并没有遭受难以愈合的创伤。

因此即便这俩人在医院叫嚣着要告那个咬了他们的狗,也没人搭理他们。

抢匪抢了包,晏褚跟在后面追,这本就是很正常的事,而且那么多目击者都看见了,是他自个儿先掏的刀,晏褚之后的反击,只是正当防卫,又不是把人咬残咬死了,这样没准还会摊上一个防卫过当,现在这个程度,远不至此。

唯一的麻烦就在于晏褚不是人,他是一条狗,一条会咬人的狗,不论什么原因,总是会让人心存芥蒂的。

按照常理来说,但凡伤人的狗,都是建议安乐死的。

这一点,别说围观了整件事的群众不同意,就连知道始末的警察都不好意思开这个口啊。

特事特办,警犬里也有不少见过血的,晏褚现在这样见义勇为的性质和警犬有什么区别,这要是把狗给安乐死了,还不得引来民怨,责怪警察们办事不地道。

“哇哇哇,好可爱好可爱。”

“好像摸摸它,rourou的,手感一定很好。”

女警察们此时的态度压根就不像是面对这一条刚刚咬了人的狗,各自拿着自己压箱底的零食,也不知道晏褚吃不吃,摆在它面前想要诱惑他,要是能诱惑成功,摸上一把他肥嘟嘟的身体,那就太完美了。

也因为女警察们轻松愉悦的态度,卓溪心里的担忧少了不少。

不过对于女警察们的引诱,晏褚一点都不为所动,叼着狗绳,往卓溪的身边又靠了靠,笑话,他是那么没有节cao的狗吗?

“哇哇哇,它又自个儿溜自个儿了,好可爱啊。”

女警察们不仅没有生气,因为晏褚这个叼狗绳的动作,更加觉得被萌化了,就连晏褚此时摆出来的高冷脸,在她们眼里,那都是傲娇蠢萌的模样。

“卓小姐,这件事严格说起来,还是阿拉见义勇为了,只是因为它身份的特殊性,加上它确确实实也伤了人,所以奖金和表彰,咱们警局可能没法给了。”

处理这个案子的警官的话让卓溪舒了口气,奖金什么的她从来都是不在意的,令人惋惜的是得不到表彰,不然她能将阿拉的奖状或是锦旗装裱起来,就挂在家里最显眼的地方了,虽然她自己看不见,但是可以让以后进出她家的人都瞧瞧,她们家阿拉是一只多么厉害的狗狗。

但是现在能够不负任何责任,也是个不错的结局了,卓溪在心里思索着,要不要自己找人去定一个锦旗,就当是送给阿拉的礼物。

剩下的录口供的事就简单了,在警局呆了一两个小时的功夫,卓溪等人就顺利地被放了出来,只是这么一来天色也暗了,遛狗的事也泡汤了。

罗素心有惴惴,今天阿拉是在她手里挣脱的,还差点在和劫匪的搏斗中出了事,这一点被雇主看在眼里,会不会觉得她不够称职。

错过了这么一个轻松来钱快的工作,想要再找到同等时薪的工作,可就难了。

“以后每天早上八点,晚上六点你就过来吧,如果学校有课或是其他情况,我们也可以另约时间。”

在警局门口,卓溪的一番话定了罗素的心,她没想到,卓溪现在还愿意雇佣她。

“谢谢你卓小姐,你放心,我一定会认真溜阿拉的。”她重重的点着头,兴奋的神情溢于言表。

下个月就是哥哥的生日了,她一直在攒钱想替哥哥买一个稍微好一些的手表,毕竟哥哥都是工作的人了,总是带着那个很早以前买的两百块钱的劣质皮带表也不是个事儿,现在的人多势利眼,先敬罗衣后敬人,她也不打算买太贵的表,就几千块钱的,好歹不那么让人看不起。

第一个月的工资就贡献给大哥了,第二个月,第三个月的工资再给自己和爸妈买点东西,还没领到工资,罗素就已经开始规划该怎么花这笔钱了,想着未来丰厚的收益,对这份工作的态度就更加认真和积极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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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旭比meimei罗素大五岁,罗素大二的时候,加上大四实习,他已经工作了四年了,为了节省开支,他在郊区租了一套一室户,每个月房租两千五,在海市而言算便宜的了,代价就是每天要比普通人起的更早,赶上早班的公交。

作为一个程序员,他的工作并不轻松,但是胜在工资高,入行四年,他的月薪已经近两万了,但是即便工资在同龄人当中算高的了,他依旧省吃俭用,谁让海市的房价太高,他不吃不喝工作一年赚来的钱,都不一定能够买得起一间厕所,家里的帮衬总归是有限的,还得留下meimei那一半,所以为了能够真正在海市落脚,从工作的第一年起,罗旭就已经开始在有规划的存钱。

到现在为止,他已经攒了近五十万了,在同龄人当中实属难得,但依旧不够海市一套小房子的首付款。

罗素偶尔会来哥哥罗旭这边住,每次她来借宿的时候,罗旭就会睡客厅的沙发床,因此在这套小房子里,也留有不少罗素的生活用品。

meimei找到了一份高薪兼职这件事罗旭也是知道的,他很鼓励meimei在大学期间就开始勤工俭学,谁让现在这个社会对女性而言压力更大,从长久性考虑,罗旭也希望meimei能够多攒点钱,在结婚前能够攒一笔首付款出来,即便只是一套平方不大的单身公寓,那好歹也是个落脚的地方,能够让她在婚姻中更有底气。

“成功了。”

罗素兴奋地扑倒沙发上,“哥,你知道吗,我长这么大头一次在除电视以外的地方看到那么大,那么豪华的房子,我的那个雇主,还是一个年纪和我差不多的小姑娘呢,长得可漂亮了,脾气也好,只可惜身体上有些小毛病,不然简直就是人生赢家啊。”

“还有她养的那只狗,好家伙,我头一次看到那么大的狗,你是没瞧见我那雇主多宠爱那只狗,整整一间屋子的玩具,全是给狗玩的,还有各种牌子的狗粮,还都是进口的,比咱们吃的都好了。”

罗素喋喋不休地跟着哥哥讲着自己的见闻,罗旭毕竟比meimei早出社会几年,对她描绘的卓溪和阿拉的相处方式并不怎么惊奇,现在城市里养宠物的多了去了,很多都是拿宠物当家人看的,尽可能给宠物最好的一切,这样的习惯,更他们以前在乡下的时候可不一样。

就好比他们爸妈也养了好几条看果林的狗,但养的压根就不精细,狗要是闯祸了,该打打该骂骂,更有甚者,村里有些人家养那些土狗就是来吃的,城里人的这些习惯要是传回乡下说给那些乡亲们听,没准他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