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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村里,他就注意到这个知青了,还打从心底喜欢这个人。只是他是个男人,那种喜欢,是不应该的。但他还是会偷偷给言景则送东西。家里的粮食他不能往外拿,但平常他想法子找到了什么能入口的东西,总会分言知青一点。今天言知青又病了,没去上工,他就想送言知青一点东西,可惜他没什么东西能送,就只有甘蔗梢头。哪怕他拿的,是他捡的时候特地挑好的,相比之下比较甜的梢头,这东西也有点送不出手。言知青以前在背景,肯定是能吃上完整的甘蔗的。这么想着,顾明修就有点不好意思。但他还是轻轻地敲了敲门。言景则穿越了。他猛地醒过来,突然发现自己待在一间家徒四壁的小屋里。外面天已经黑了,家里什么都没有,他想点个灯都找不到这地方,偏偏肚子还饿的咕咕叫……言景则都无语了。他这到底是穿到了哪里?穿越也就算了,不给他以前的记忆也就算了,为什么他还没有这具身体原主的记忆?这让他怎么活下去?明天他出门,会不会露出马甲,然后直接被人抓起来?言景则越想越纠结,肚子也越来越饿,整个人都萎靡了。然而他现在什么情况都不知道,根本不敢出去乱逛,这到处黑乎乎的,他也出不去。他只能无奈地躺在床上,打算熬到天亮。就在这时,他突然听到了敲门声。那声音很轻,但在安静的黑夜里非常明显,有人来找他?言景则猛地跳起来下了木板拼的床,就摸索着上前。敲门声停下了,门外的人走了?言景则有些着急,他冲到门边,拔下门栓,终于开了门。他的动作有点慢,言景则都已经做好门外没人的准备了,没想到门打开,竟然看到了一个人。屋外有月光,他多少能看到一点这人的模样。这是个二十来岁,剑眉星目,长得非常英俊的男人,一看到这人,言景则就感觉到自己的心跳猛地加快。他说不出这是什么感觉,只知道一件事——他喜欢上这个人了!他一见钟情了!他在穿越到一个陌生的地方之后,对一个他完全陌生的人一见钟情了。但他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,就只是看到眼前的这人,他便觉得自己的心不受控制。“你……”言景则张开嘴,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。顾明修敲了门没人应,就懊恼起来。这个点,生病的言知青说不定已经睡了,他这样来敲门,指不定打扰了人家。他不再敲门,打算把手上的东西放在门口就走,又怕最后被人拿走,正纠结呢,言知青住的房子的门突然打开了,言知青走了出来。言知青的个子,比他们村里所有人都要来的高,身材看着也壮实……据说是因为北方人个子高的缘故。顾明修张了张嘴:“言知青,我带了东西给你,我……”“要不要进来坐坐?”言景则问。顾明修惊讶地看着言景则。乡下人身上都脏,还长虱子,之前言知青都不让人进门的,现在竟然让他进去?正愣着,顾明修就见面前的言知青一个踉跄,用手撑在门框上,才算是稳住身体。言知青真的病了,应该还病得很严重!顾明修立刻上前,就扶住了言景则:“言知青,你没事吧?”言景则深吸了一口气,咬牙道:“我没事。”他确实没事,他就是突然晕了一下。而之所以会晕一下,是因为他得到了原主的记忆。言景则咬紧牙关,都已经被气坏了——这原主,真是个人渣!作者有话要说: 啊,我是个善变的小妖精!大家提议的特别想写,就写了这个哈哈哈!今天临时发生了一些事情,还是写晚了了,明天要出门估计又要晚上0点才能更tt第217章:知青(2)就在刚才极短的时间里,原主过往所有的记忆,都出现在了言景则的脑海里,他甚至得知了一些接下来会发生的事情,就是那些事情多少有点模糊,让他看不清细节。原主跟他一样,也叫言景则。他出生极好,父亲很有背景,母亲是大学教授,便是上面的哥哥jiejie,一个个的也非常出息。从小到大,他就没受过一点苦,在很多人饭都吃不饱的年代,他天天吃好喝好穿好,日子过得不知道多潇洒。当然他也有缺点,他很懒。他的兄姐一个比一个出息,他却敷衍着不学习,整天惦记着吃喝玩乐。他是家里最小的孩子,不止父母宠着,他哥哥jiejie也宠着,所有人都觉得,他这样子也无妨。普普通通平平淡淡地过一辈子,也挺好的不是吗?可是世事难料,就在几年前,他家里突然出了事,父母兄姐全都自身难保,为了他的安全着想,他父亲联系了一个老战友,准备把他送去一个山沟沟里当知青。但原主得知那山沟沟里特别穷,立刻就不愿意了,死活闹着不去,无奈之下,原主的父亲就找关系,把他送来了上木村。原主的一个嫂子是这附近的人,说这里民风不错,原主家里人才把他送来,只是在这边,原主的父亲就找不到什么关系,没办法托人照顾原主了。上木村真的挺好的,这地儿风调雨顺,是鱼米之乡,原主只要在这边好好干活,别的不说,至少不用饿肚子。但原主……他就不是会好好干活的人。干活是不可能的,一辈子都不可能的!原主最擅长做的事情,就是躺着等人把吃喝送上门来。可惜,上木村的人不是他爹妈,没人会供着他。原主来上木村的时候,身上带了不少钱,还有不少值钱的东西,他一开始也就过得不差,但后来钱花光东西卖光,他过得就越来越惨了。他就厚着脸皮去借粮食,甚至骗人东西吃。东家借点米,西家讨个蛋,找村东的小姑娘要点菜,再求村西的婶子帮着做一做……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,原主竟是有本事把村里人都借个遍!!原主是大城市里来的,村里人虽然跟附近镇上的“街上人”有矛盾,但对大城市的人,那是打从心底拜服的,总觉得原主与众不同。但原主就是有本事过得人人喊打。他把村里人都借遍了,还跟村里借了不少,一粒米都不还,谁会喜欢他?一开始那些见了他就脸红的姑娘,在意识到如果嫁给他,可能刚结婚就要背上一身债务